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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类别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48 4114 青岛胶南市红石崖街道办事处郝家村,村东北处管某某的养猪场,粪便直排水沟,异味严重。 青岛市 垃圾、大气 郝家村东北、西北侧各有1户养猪户,分别为李某某养猪户(养猪5头)、管某某养猪户(养猪15头),位于适养区。1.李某某在自家住宅东侧建有小型猪舍,猪舍上方建有棚盖,北侧建有污水沉淀池,猪舍每天冲洗,污水流入沉淀池,定期外运还田利用。其住宅北侧、东侧紧邻郝家社区菜地,采用干粪外运、还田利用的方式处理养殖粪便,周边未见任何积存粪便,无粪便污水直排水沟问题。2.管某某在自家宅基地南侧建有养猪棚,未建污水沉淀池,采用还田利用的方式处理养殖粪便及污水,存在污水直排水沟问题。上述2家养猪户猪舍内均有异味。 是 责令改正 由红石崖街道负责,区畜牧兽医局配合,督促李某某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污水沉淀池扩建,管某某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污水沉淀池的建设,达到“三防”(防雨、防渗、防溢)标准。已完成。

  149 4116 前期反映“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辛庄村,金诚石化有限公司在辛庄村填埋几千吨化工废料”的问题(受理编号1897),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只出示了一张化验结果,未告知后期处理解决措施。 淄博市 其他 1.对金诚石化公司产生的固废去向进行了调查,2016年-2017年8月产生污水处理厂污泥40.36吨。2016-2017年7月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有限公司共产生炉灰、炉渣共7193吨。全部固废处置去向均合法,并有处置合同和转移联单。2.根据信访人现场指认,于8月30日对村西、村北大湾进行了挖坑取样,挖坑过程中未发现异常,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品质衡量准则》与《土壤环境品质衡量准则》标准。 是 责令改正 责成桓台县马桥镇政府压实网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废弃窑湾、大湾等区域的常态化监管,杜绝随意倾倒各类垃圾问题。

  150 4117 临沂市河东区北京东路与东兴路交会东北处,宏盛汽车修理厂,无环保手续,油污遍地。宏盛宾馆,生活垃圾乱倒。 临沂市 垃圾、其他 1.宏盛汽车修理厂无环评手续,但已于2012年11月停止经营。2017年9月11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油污遍地的情况;宏盛宾馆院内有少量生活垃圾。2.宏盛汽车修理厂与宏盛宾馆属同一业主所有,位于河东区联美项目拆迁地块内。目前土地、地上附着物已评估,因业主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尚未签署协议,未拆迁。随着项目推进,修理厂和宾馆将拆迁。 是 其他 2017年9月11日,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宏盛宾馆院内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

  151 4118 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同俗村,云龙化工有限公司,锌灰处置不规范,直接出售。 日照市 其他 群众反映的云龙化工有限公司实为五莲县云龙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五莲县洪凝街道同俗村南,该公司项目已通过环保审批和验收,于2016年1月12日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鲁危证29号〕),核准经营方式是收集、贮存、利用,营业范围是含锌废物(HW23:346—102—23,346—103—23),核准经营规模1200吨/年,有效期2016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2016年7月,其法人代表按照转型升级及规划、环保要求,决定停产搬迁至五莲城北工业区,并新注册了日照市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后,该公司停产搬迁,对生产设备做了拆除,已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该企业于2017年7月份递交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并由日照市环保局报至山东省环保厅,待山东省环保厅现场核查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8月25日,五莲县已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低价采购锌渣锌灰倒卖至江苏、河北等无危废资质的个人及厂家”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五莲县政府立即成立了县环保局、公安局、洪凝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对该公司做了检查。8月25日-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制作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无原料及产品。联合调查组调阅、核查了该企业的危险废物接收利用台账,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月报、季报表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依法对该企业法人代表(管理采购)、财务主管进行了询问,并走访了部分民工及该企业工人,调阅了该企业的财务往来账册,并对该企业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调取了该企业的交易明细。针对查询的结果,又与该企业的财务专员就交易情况做了详细的核实。经查,无证据证实该企业存在锌渣锌灰倒卖无危废资质的个人及厂家的行为。9月9日,省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安排人员对五莲县云龙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及档案资料做了复查。经查,确认该公司生产设备、原料已拆除清理彻底,无处置不规范、非法倒卖行为。接到此案件后,9月11日下午,检查组再次对该公司做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制作设备全部拆除,无原料及产品。 否

  152 4119 前期反映“济宁市任城区开发区冠亚星城小区,吴泰闸路路北,7楼广告牌,夜间灯光扰民”的问题(受理编号637),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8月18日已拆除,9月3日冠亚之星广告牌重新安装。 济宁市 其他 该举报与第六批637号举报内容基本相同。1.高新区冠亚之星酒店位于高新区冠亚星城北门吴泰闸路路北,主要是做酒店及住宿业务。因该店“冠亚之星”广告牌夜间明亮,影响周边群众休息,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18日拆除了“冠亚之星”发光广告牌。2.济宁市冠亚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申请重新设置符合济宁市城区规范的楼顶商业广告牌,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落实《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件规定精神,严格按照济宁市城管局关于门头广告牌匾设置的有关要求,对济宁市冠亚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济宁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编号HG17000264)》的批复,明白准确地提出“严格按照审定效果图设置,规范使用内发光字不得光污染”的要求。3.9月3日,冠亚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申请批复的要求重新安装楼顶广告牌,该广告牌是济宁市城区目前广泛使用的光线比较柔和的“内发光设置”的广告牌,符合目前城区内普遍设置的标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洸河执法大队在其安装后到现场检查并予以确认。4.9月11日晚,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到投诉人所在的冠亚星城小区A1楼东一单元7楼西户、A2楼东二单元9楼西户分别做了回访,群众对整改工作给予认可。 否

  153 4120 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段家埠社区,沙子口小学与新建的沙子口机关幼儿园的东面和北面的货场和煤场,存在噪声、扬尘污染。 青岛市 噪声、扬尘 经查,该区域有3户散煤销售点,经营者分别为相某中、相某华、段某某,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现场堆放散煤120余吨。9月初,街道办事处已经根据“散乱污”企业关停工作,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以上三处煤店下达了停业通知,要求9月15日前全部清理完毕。北边存在一家货场,经营者为董某某,临时暂放有部分建筑材料,现场未发现施工作业迹象。以上三处散煤销售点在前期营业期间,确实存在装卸车辆产生噪音和扬尘问题,停业后已无噪音和扬尘现象。 是 关停取缔 沙子口街道办事处已经根据全区“散乱污”企业取缔有关要求,通知了散煤销售点限期关停,原定于9月底之前完成“散乱污”企业关停工作,接到转办件后,街道立即会同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3家散煤销售点9月15日前自行清理完毕。现已清理完毕。

  154 4121 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后城子村,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十几家大型养猪场(温氏集团),手续不全,前期向省国土厅反映过,国土部门要求其停止建设,目前又继续建设。 莱芜市 其他 莱芜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温氏集团)辛庄种猪场(年产20万头猪苗)项目已取得莱芜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莱芜市钢城区畜牧兽医局、莱芜市国土资源局钢城分局登记备案,2016年12月10日,莱芜市钢城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环评手续。该项目选址位于莱芜市钢城区辛庄镇东涝坡村北,项目总投资1.6亿元,该项目通过外购种猪、种猪选育、配种、妊娠、分娩、哺乳、断奶出售等工艺,年出栏20万头猪苗。该项目2017年4月动工建设,现阶段工程土建完成70%,钢构完成40%,设施安装完成20%,工程正在施工中。后城子村目前建设有富贵山养殖场、新程养殖场及吕某某养殖场共3家生猪养殖场,共有养殖棚5个,每个养殖棚长76米、宽16米,每个养殖棚养殖生猪约1000头。该3家养殖场均与温氏集团签有合作协议,由温氏集团提供仔猪、饲料,来管理培训,负责成猪回收。富贵山养殖场、新程养殖场已取得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和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登记备案证明。吕某某养殖场养殖棚1个,建设未完成,已停止建设。该项目取得了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登记备案证明,目前正在完善用地与环保手续。经查,吕某某养殖场属于设施农业项目,所占地类是设施农用地,所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均未改变农用地用途,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该行为不属于违法建设用地。吕某某养殖场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曾一度开工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求其停止建设,待手续完善后再建设,现场检查无施工建设行为。 是 责令改正 待吕某某养殖场手续完善后,方可重新投入施工。

  155 4122 滨州市阳信县商店镇燕店村,丁某泉的废铁回收加工厂,噪声扰民,存在粉尘污染,污水直排周边农田。 滨州市 噪声、大气、水 1.举报反映的废铁回收加工厂为山东省阳信县恒发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主要工艺是将回收的废旧钢、铁等,经过分类、破碎、打包后,外售钢厂或金属冶炼行业等综合利用。该公司废旧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并于2017年8月通过了竣工环保验收。2.8月3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破碎工序已进行密闭,安装了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生产的全部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未发现污水直排周边农田的现象。3.9月11日,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内部较为空荡,现场无生产作业的迹象。 否

  156 4125 枣庄市薛城区张范街道张范西村,郭某的洗煤场,白天不生产,夜间生产噪声扰民。存在粉尘污染,污水横流,污染地下水。 枣庄市 噪声、大气、水 1.该洗煤厂位于张范街道张范西村,现场存煤量约3000吨,部分煤堆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2.张范街道于2017年4月13日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8月5日协调供电部门停止供电。3.洗煤废水循环利用,未发现外排现象。4.企业正常生产时会产生噪声。 是 关停取缔 1.经与洗煤厂业主协商,因煤炭市场低迷,该业主不愿投资建设环保设施,自愿关停。2.目前该洗煤厂生产加工设施已拆除完毕。厂区煤泥正在清运,业主承诺9月27日前清运完毕。

  157 4127 枣庄市市中区1.光明东路与东外环路交界东1000米路南,农村公路(石子厂),存在噪声、扬尘污染。2.西王庄镇康力医疗北侧,门朝南的钢结构大棚内堆积黑色物体,有异味。 枣庄市 噪声、扬尘、大气 1.反映的石子厂为枣庄市创佳交通筑路工程有限公司的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与枣庄市兴刚路桥维护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拌和站,为农村公路和国省公路供应路面混合料。现场发现,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已采用雾炮除尘,砂石料用防尘网覆盖;沥青混凝土拌和站采用布袋防尘,砂石料堆在钢结构大棚内;厂区内已部分硬化,厂区进出口设有车辆冲洗平台。两拌和站上料部分未搭建封闭大棚,在上料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2.反映的企业为枣庄市风和日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西王庄镇付湾村,2014年10月27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5月17日取得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明,2016年12月26日通过环保验收。该企业主要将农作物秸秆等废料通过发酵等工艺转化为有机肥。反映的钢结构大棚为该企业堆放原料的仓库,黑色物体为生产蘑菇后的植物菌包,该企业将其作为生产生物有机肥的原料使用,因仓库未封闭,有异味扩散。企业周边2000米范围内没有村庄和居民居住。9月11日现场调查时企业正停产整修厂房。 是 责令改正 1.9月11日,市中区交通运输局责令两家拌和站企业于9月25日前对厂区内路面进行全部硬化,对上料部分进行封闭,同时增加喷淋、雾炮除尘设施,减少扬尘和噪声污染。要求企业加大厂区内洒水次数,在每天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生产。市中区政府责成区交通运输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两拌和站按照时限完成整改。2.9月11日,西王庄镇责令枣庄市风和日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改,要求该企业对原料仓库进行封闭,及时对原料来加工,减少堆存时间,并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四周种植高大乔木,形成阻碍气味扩散的绿色屏障。同时,市中区政府责成西王庄镇加大巡查监督管理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158 4128 东营市河口区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医药中间体,排放污水,气味刺鼻。医药废物非法转移。河口区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占用耕地,违规建设厂区。河口区挑河两岸有多家小型化工厂,危废堆积,气味刺鼻;现仍生产,废水直排挑河,污染河水。 东营市 大气、水、固废 1.汇海医药污水经内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独立管道输送至东营北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无偷排现象。经现场检查,厂界及周边未闻见明显异味,车间附近存在轻微异味;汇海医药为一家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无医药废弃物产生,生产的全部过程中有危险废弃物产生,主要是工艺废液及罐底残渣,全部转移给鑫广绿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淄博鹏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联单齐全,未发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行为。2.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新增建设用地面积804.95亩,均通过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竞得,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复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手续齐全,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违规建厂的行为。3.经过排查,河口区挑河沿岸2公里范围内无化工企业,无危废堆积、气味刺鼻、污染河水现象。 是 其他 1.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的发挥网格职能,进一步对全区范围内“散乱污”公司进行摸排。2.继续强化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作,严查企业的偷排偷放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发生。3.严格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方面实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严控污染物总量的排放。4.加强土地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用地实现早发现、早制止,加大土地利用批后监管,避免各类国土资源管理问题的发生。

  159 4131 潍坊诸城市舜井路139号众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昌城镇孙村诸城明星金属丝网有限公司和密州街道王家我乐村西南岭泰和金属有限公司,镀锌时无除尘设施,造成粉尘污染,废酸和锌灰未按相关危废规定进行转移。 潍坊市 大气、固废 1.诸城市众城金属表面处理公司、泰和金属公司、明星金属丝网公司镀锌粉尘除尘设施完善,根据检测报告,三个企业的粉尘排放最大浓度都小于10mg/m3,粉尘全部能够达标排放。2.三个企业都产生废酸、废锌灰两种危险废物。(1)众城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废酸与山东万洁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2017年转移处置废酸28.99吨;废锌灰与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2017年转移处置锌灰41.62吨。每次转移处置均依规定办理“五联单”手续。(2)泰和金属公司产生的废酸与日照锦昌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订了处置合同,2016年转移处置废酸12.97吨;废锌灰与潍坊庆联氧化锌有限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2016年转移处置废锌灰6.45吨。每次转移处置均依规定办理“五联单”手续。2017年该公司因准备竣工验收、更新环保设备及市场较淡等原因,生产处于不正常状态,危废产生量较少,计划于2017年12月转移处置。(3)明星金属丝网公司产生的废酸、废锌灰分别与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日照自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因养鸡市场较淡等原因,热浸锌鸡笼网订单少,该公司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共暂存废酸2吨、废锌灰2.6吨,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运输量,按计划于2017年10月底前转移处置。该公司废酸、废锌灰因暂存量较少未进行转移,但未非法处置。 是 其他 1.责令三家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粉尘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责令三家企业逐步加强危险废物暂存及转移处置管理,严禁危废非法处置。

  160 4132 济南市历下区姚家街道办事处,窑头路西口北侧窑头大沟,污水处理设备不完善,臭味大,周围部分饭店和居民生活废水直排,下雨时市政管道的黑色污水直排沟渠。 济南市 大气、水 1.该件与前期编号3065转办件为同一河段。2.此处敷设有截污管道与河道内的截污系统连接。经排查,现场没发现饭店和居民废水直排现象。3.臭味大主要是河道污水截流井散发的气味和河道上游棚盖段长期淤积形成的臭气通过敞开段散发所致。4.河道东侧有一雨水管道,下雨时向沟内排放路面上收集的雨水,而非污水直排。 是 其他 历下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9月11日制定了《关于3065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整治方案》(〔2017〕8号)。1.区排管中心立即对2个污水排放暴露口做改造,9月12日完成。2.9月上旬完成对窑头大沟银座珠宝交易中心广场段的初步保洁整治,清除了河道内垃圾,并启动对该河道整治的招标程序,10月上旬完成招标,11月份进场施工,2018年2月底完成施工。3.河道改造工程完工前,区排管中心将增派保洁力量,加强对该河段巡查,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1 4133 德州市武城县老城镇杨庄变电站,附近的臭水沟,异味大,蚊虫多。 德州市 大气 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为老城镇杨庄变电站西侧一农灌沟渠,原为东杨村、吴庄村、张古庄村等村庄的农田灌溉沟渠,周边无生产废水排放企业。现该沟渠农灌作用已丧失,大多数都用在雨季排涝。因今年堤下旧城河水量增大,水位增高,周边沟渠出现倒灌,致使沟渠水体长期滞留。沟渠水生植物生长茂盛,加上周边群众环境意识差,将部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倾倒沟内。因夏季高温,沟内枯草及生活垃圾腐坏,致使沟内水体出现富养化,部分沟段水体略有异味,蚊虫较多。调查组现场提取了老城杨庄变电站周边沟渠内的水样进行监测分析。监测结果是:COD:52mg/L;氨氮:1.01mg/L;pH值:7.87。COD监测数值略高于《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V类水要求(COD:40mg/L;氨氮:2.0mg/L;PH值:6-9)。 是 责令改正、约谈 责令老城镇政府清理沟内垃圾和杂草,疏通堵塞沟渠。目前,沟渠清理整治工作已完成。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62 4135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下道沟村西,航标石英石有限公司,生产噪声大,存在粉尘污染,废气有异味。 枣庄市 噪声、大气 1.反映的枣庄市航标石英石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孟庄镇下道沟村西,2016年4月20日在市中区发改局登记备案,营业范围主要是石英石板材生产、加工、销售。2017年3月9日取得市中区环保局环评批复,2017年5月16日通过环保验收。2.该企业因设备检修、建设仓库等原因于2017年7月20日停工至今。9月11日,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厂房改造、检修调试设备,未发现有明显噪声及刺鼻异味。 否

  163 4138 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金鼎西区小区,西侧沿街楼一楼大鹏烧烤店,油烟扰民,排气扇噪声大。 莱芜市 油烟、噪声 大鹏烧烤店位于黄庄镇汶源街道北丈八丘村辖区,金鼎西区沿街楼西面,紧邻金鼎西区居民楼。现场检查时,该烧烤店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油烟直排,对附近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烧烤设备和抽油烟机产生噪声。 是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责令该烧烤店立马停止运营。2.钢城区综合执法局对其立案查处,拟处以5000元罚款。3.要求该烧烤店,对油烟排放采取净化措施,对烧烤设备和抽油烟机等噪音设施进行整改,整改达到排放标准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经营。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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